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8)苏0581刑初1026号 公诉机关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立凯,男,1988年2月16日出生于江苏省响水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江苏省响水县开发区。被告人王立凯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2月28日被常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转逮捕。现羁押于常熟市看守所。 辩护人郑尧,江苏华元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金超,男,1991年6月3日出生于湖北省赤壁市,汉族,高中文化,务工,住湖北省赤壁市。被告人陈金超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3月6日被常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转逮捕。现羁押于常熟市看守所。 辩护人郭晓飞,江苏泰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黄奔,男,1997年1月17日出生于河北省唐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河北省唐县。被告人黄奔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4月19日被常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5日转逮捕。现羁押于常熟市看守所。 辩护人张华,江苏奚凤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大清,男,1991年5月23日出生于陕西省岚皋县,汉族,高中文化,个体,住陕西省岚皋县。被告人张大清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4月21日被常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5日转逮捕。现羁押于常熟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兆华,江苏汇展律师事务所律师。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以常检诉刑诉〔2018〕99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立凯、陈金超、黄奔、张大清犯寻衅滋事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顾万炎、代理检察员张灵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立凯、陈金超、黄奔、张大清及辩护人郑尧、郭晓飞、张华、王兆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6月至8月期间,王立前、汪某(均另案处理)为向黄某3索要赌债,雇佣被告人程某1(另案处理),并由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先后纠集被告人陈金超、黄奔、张大清等十余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追逐、辱骂被害人张某4、黄某1等人,又多次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常熟市琴川街道×××室、常熟市莫城街道×××号等地,采用打横幅、举牌子、使用喇叭播放讨债录音、用油漆等喷涂讨债文字、强行切断电源破坏生产、泼洒污秽物等方式对被害人及被害单位进行滋扰、恐吓,导致被害人张某4、黄某2开办的常熟市法圣雅派制衣厂被迫搬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证实上述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王立凯、陈金超、黄奔、张大清多次追逐、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均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立凯、陈金超、黄奔、张大清在犯罪集团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均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陈金超、张大清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均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立凯、陈金超、黄奔、张大清对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不持异议,被告人陈金超辩解称其未参与向施某2的催债行为。 被告人王立凯的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为:1、被告人王立凯有坦白情节;2、被告人王立凯非寻衅滋事的纠集者,并非每次都参与,参与次数较少,应认定为从犯,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陈金超的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为:1、被告人陈金超未参与向施某2的催债;2、被告人陈金超有坦白情节;3、被告人陈金超系从犯;4、被告人陈金超系初次犯罪。综上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黄奔的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为:被告人黄奔系初次犯罪,当庭认罪,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张大清的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张大清系初次犯罪、有坦白情节,作用相对较小,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10日晚,王立前、姚某1事前联系参赌人员黄某3、唐某4等人,并经汪某介绍,至上海市闵行区某地下赌场,由王立前提供赌资,汪某兑换筹码后供黄某3、唐某4在该赌场一包厢内赌博,二人当晚输掉人民币60万元。次日晚,王立前、姚某1、汪某采用上述同样手段,组织黄某3、施某2、唐某2至该赌场赌博,三人当晚共计输掉赌资人民币90万元。后王立前指使汪某、姚某1要求黄某3、施某2、唐某2分别出具了人民币93万元、20万元、37万元的借条。 2017年6月至9月期间,王立前、汪某为向黄某3索要赌债,纠集程某1(另案处理),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先后纠集被告人陈金超、黄奔、张大清及何某、张某1、沈某1、段某、赵某、张某2(均另案处理)等十余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追逐、辱骂被害人张某4、黄某1等人,又多次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常熟市琴川街道×××室、常熟市莫城街道×××号等地,采用打横幅、举牌子、使用喇叭播放讨债录音、用油漆等喷涂讨债文字、强行切断电源破坏生产、泼洒污秽物等方式对被害人及被害单位进行滋扰、恐吓,导致被害人张某4、黄某2开办的常熟市法圣雅派制衣厂被迫搬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具体分述如下: 1.2017年8月4日夜,王立前、汪某等人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被告人陈金超、黄奔及何某、张某1等人,至常熟市虞山镇×××室,采用在半夜轮流敲门等手段滋扰、恐吓被害人黄某1。 2.2017年8月5日14时许,王立前、汪某等人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被告人陈金超、黄奔及张某1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辱骂、恐吓、举牌子、使用喇叭播放讨债录音等手段,滋扰、恐吓黄某3父母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3.2017年8月6日11时许,王立前、汪某等人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被告人陈金超、黄奔及张某1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辱骂、恐吓、打横幅、举牌子、使用喇叭播放讨债录音等手段,滋扰、恐吓黄某3父母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4.2017年8月10日17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被告人张大清及何某等人,至常熟市莫城街道×××号黄某3的女友的住宅,采用打横幅、举牌子、使用喇叭播放讨债录音等方式滋扰、恐吓被害人唐某5等人。 5.2017年8月11日凌晨3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被告人陈金超及何某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向该厂院内泼洒污秽物的方式滋扰、恐吓黄某3父母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6.2017年8月11日13时、17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被告人陈金超、张大清及何某等人,先后两次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言语威胁、辱骂、打横幅、举牌子、使用喇叭播放讨债录音等方式滋扰、恐吓黄某3父母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7.2017年8月11日晚,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被告人陈金超、张大清等人,至常熟市琴川街道×××号室黄某3的住处,采用在房内墙壁上涂写“欠债还钱”字样的手段滋扰、恐吓被害人。 8.2017年8月11日,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并由程某1纠集他人至常熟市莫城街道×××号黄某3女友的住宅,采用以油漆等在墙壁上涂写“欠债还钱”字样的手段滋扰、恐吓被害人唐某5等人。 9.2017年8月12日凌晨2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被告人陈金超及何某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向厂院内泼洒污秽物的手段滋扰、恐吓黄某3父母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10.2017年8月12日17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被告人陈金超及何某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打横幅、举牌子、使用喇叭播放讨债录音等方式滋扰、恐吓黄某3父母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11.2017年8月13日,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他人至常熟市琴川街道×××号室黄某3的住处,采用以油漆在房内墙壁上喷写“欠债还钱”红色字样的手段滋扰、恐吓被害人。 12.2017年8月13日14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并由程某1纠集何某、赵某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非法侵入生产、办公场所、强行切断电源、恐吓、辱骂工人、打横幅、举牌子、使用喇叭播放讨债录音等方式滋扰、恐吓黄某3父母及其所开办的企业,造成企业生产被迫短时中断。 13.2017年8月14日凌晨3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何某、赵某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向厂院内泼洒污秽物、任意毁损财物等方式滋扰、恐吓黄某3父母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14.2017年8月14日,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赵某、何某等人,至常熟市琴川街道×××室,意欲用牙签、胶水等堵塞被害人家锁孔的方式滋扰、恐吓被害人,但因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得逞。 15.2017年8月15日13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他人至常熟市莫城街道招商城宝鼎17号店铺,采用以油漆在门上喷写“欠债还钱”字样的手段滋扰、恐吓被害人。 16.2017年8月15日17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何某、张某2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以喇叭播放讨债录音等方式滋扰被害人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17.2017年8月16日凌晨4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何某、张某2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向该厂院内泼洒污秽物的手段滋扰、恐吓被害人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18.2017年8月16日,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他人至常熟市琴川街道×××室,采用以异物堵塞锁孔的方式滋扰、恐吓被害人黄某1等人。 19.2017年8月23日凌晨3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何某、张某2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向厂院内泼洒污秽物的方式滋扰、恐吓黄某3父母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20.2017年8月26日下午,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被告人陈金超及姚某1、张某2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门口,采用使用喇叭播放讨债录音、举牌子等方式滋扰、恐吓黄某3父母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21.2017年8月27日凌晨1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何某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向厂院内泼洒污秽物的方式滋扰、恐吓黄某3父母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22.2017年9月2日凌晨3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沈某1、张某2等人,至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采用往厂院内扔醋瓶的手段滋扰、恐吓黄某3的父母及其所开办的企业。 23.2017年9月2日14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沈某1、张某2至常熟市招商城宝鼎17号店铺,采用往门上喷写“欠钱还钱”红色字样的方式滋扰、恐吓黄某3的父母及其所开办的门市部。 24.2017年9月2日15时许,王立前、汪某授意并纠集被告人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沈某1、张某2等人,至常熟市琴川街道×××室,采用往门上喷写“欠债还钱”红色字样、用牙签、胶水堵塞锁孔的方式滋扰、恐吓被害人。 25.2017年8月5号至8月中旬期间,王立前、汪某等人授意并纠集程某1,伙同被告人王立凯,由程某1纠集被告人陈金超及何某、张某1、段某等人,先后驾车跟踪、追逐被害人张某4及黄某1。 2018年2月28日,被告人王立凯至常熟市公安局琴湖派出所投案,但未及时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同年3月6日上午,公安机关在苏州市相城区将被告人陈金超抓获,同年4月19日23时许,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将被告人黄奔抓获,同年4月21日,在苏州市火车站将被告人张大清抓获。被告人陈金超、张大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罪行。 上述事实,有当庭举证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明: 1、被害人张某4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8月2日前后王立前带了六七个男的到厂里找其儿子黄某3,其中一个人叫姚某2,那些人还说之前莫城那个被老头杀死的儿子就是在他们那里借的高利贷,还在其办公室抽烟,后来被其女儿赶了出去,待了半个小时。其问了黄某3,黄某3说去上海玩百家乐被王立前逼着写了93万元的欠条。过了一天,十几个人到厂里向其要债,那些人拉着横幅、身上挂着牌子,用高音喇叭喊话,内容是黄某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其报警后警察把人赶走,但等警察走他们又来,来来回回一共三次,在其厂里弄了一下午到晚上才走,之后接连好几天都以上述方式来讨债,其都报警的。厂里生产的时候还要拉电闸,一共拉过两次,晚上到厂门口泼泔水,大粪等污物,一共泼了十几次,还把厂门口的两个灯砸掉了,还在厂里、佳和水岸住处、招商城门市部等处喷“欠债还钱”等文字,还在黄某3湖畔现代城房子闹事,搞坏门锁、将里面东西砸坏、房子里喷漆,威胁工人不让装修,从2017年8月5日起,天天有人跟踪其和其女儿的车,被发现至少有五六次,被发现后就喊喇叭、威胁,他们使用的车牌号有豫H×××××、苏E×××××等。他们还在黄某3女朋友唐某6莫城家里闹过好多次,每次都是拉横幅、喊喇叭、喷漆写字,名声受到很大影响,唐某6家里被迫给了18万元,唐某6的奶奶因为这件事情吓的住院了,黄某3因为这个事情离家出走了,其家里人一直没有睡好觉,老公也有高血压,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工厂也停产了一个多月,整个家庭、工厂到了崩溃的边缘,后来把厂搬到了麦德龙那边,损失很大,一共加起来在500万左右。其中2017年8月4日晚上一直有人每半个小时来敲女儿家的门。2017年8月7日,女儿下午下班发现家里(×××)防盗门外两边墙上被人用红色油漆写了欠债还钱字样,8月16下午,女儿发现门锁被人用异物堵住。8月10左右开始每天下午有人去店面门上喷漆欠债还钱。经辨认,其指出张某2是来厂里闹事、堵厂门、跟踪、恐吓、辱骂其的男子,算是带头的;程某1是带头闹事的男子,来了起码二三十次,拉过电闸、还到门市部喷漆、湖畔现代城房子不让施工,跟踪其;段某、王立凯、姚某1是到厂里闹事的男子,来闹过十几次,放高音喇叭、拉横幅,张某2和王立凯是第一次王立前带来的五六个人之一,王立凯还说黄某3是其藏起来的,恐吓其周行是他的地盘,钱不还,厂不要开了。陈金超也来过二十来次,有一次跟其打了起来,诬赖衣服被其撕坏了,并对王立前进行了辨认。 2、被害人黄某2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7月31日其知道黄某3在外面借高利贷赌钱输掉了,加上赌债一共欠了200多万。2017年8月3日左右,王立前带5、6个人到其公司来,一脸凶相,说黄某3欠他93万,还说那个莫城老子杀死儿子的人,借的钱也是从他那里拿的,其觉得他是在威胁其就说还不起。隔了一天,他们又来了几个人,在厂门口拉横幅、播放讨债高音喇叭,内容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警察来了之后,他们就走了。第一次后两三天,有七八个人过来,其中有几个人换掉了,来后往办公室一坐,说黄某3欠债还钱,还抽了一些其桌上发工人生活费的钱。隔了两三天,又来了五六个人,其中有个每次都在的,这个人拿其放在桌上的香烟给别人抽,之后坐在办公室里问其要钱,还把车间里的电闸拉掉了。后来其也报警的,派出所来了也没说法。8月5日上午其到湖畔房子看装修进度,有三个人跟着其进电梯,到了房子后其中一个人拿了张欠条说黄某3欠王立前的钱,还围着其不让走,其说要报警他们就走了。过了四五天工人告诉其有几个陌生人来房子里威胁瓦工,说不让施工,第二天屋内发现防盗门被撬坏,室内被喷了“欠债还钱黄某3”,阳台玻璃被砸,地砖被砸了两块,卫生间的挡水条都被弄坏了。后来其报警的。其女儿住在佳和水岸的房子走廊外墙被喷漆,防盗门锁被堵住。8月16、17日前后,其发现服装城宝鼎男装店的店门口玻璃门被贴“黄某3,欠债还钱”的纸,玻璃门被红漆喷“欠债还钱”,其老婆说前几天也有的。8月12或13日凌晨1、2点,厂里办公室门口被泼泔水,清理掉后半夜又有人来扔,也都报警的。8月10日前后一帮人到黄某3女友家打横幅,喷漆,用高音喇叭播放“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后来唐某6一家受不了,给了对方18万。9月2下午离开家到9月3日回家发现家门被砸,门锁里面有胶水和牙签,家门上面被喷了“欠债还钱”。经其向黄某3了解,黄某3说被王立前一帮人带到上海去赌钱欠下的,另外黄某3还欠了高利贷,就连黄某3名下的房子和车子都向银行抵押贷款了,信用卡也被套用。经辨认,其指出程某1是每次来厂里的男子,程某2、段某、汪某、王立凯、姚某1、张某1、赵某、陈金超都是来要债的男子,王立凯三天两头要过来要债,唐某6家里还18万的时候他也在场。并对王立前进行了辨认。 3、被害人施某2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4、5月份左右,一天晚上11点多,有一个跟黄某3在一起的玩的叫唐某1的发微信问其,其说黄某3他们在上海玩百家乐,姚某2给的筹码,问其去不去,其和唐某1一起开车去了上海,是在闵行区的一个地方,里面都是赌博的,还有几个包厢,在包厢里其看见黄某3、姚某2、唐某3还有一个姓王的,黄某3和唐某3在玩百家乐,其问黄某3筹码怎么来的,黄某3说那个姓王的挺的,黄某3和姓王的说了后,姓王的叫他小弟拿了五个筹码,上面写的数字是10000,黄某3告诉其回去后一个礼拜左右结账,后来其也押了几下,没有什么输赢就还给了姓王的,黄某3都输掉了,输了有几十万,到了凌晨三点多离开的。第二天下午五六点钟,唐某1又发其微信问要不要去上海,说黄某3和姚某2要去上海,姚某2拿筹码,姚某2过来乘的其和唐某1,后又接了黄某3到的上海,去的是同一家赌场,姚某2叫人开的门,进了包厢后姚某2就打电话给他朋友拿筹码,一个赌场的小弟拿筹码进来后给了唐某1,唐某1给了其五块筹码,每块数字是10000,剩下的是唐某1和黄某3玩的,姓王的带着一个小弟是后来过来的,最后全部输完了,其感觉是假的赌局,因为总的来说一直输的,后来准备乘车走的时候,姓王的电话打给姚某2,姚某2就让其、黄某3、唐某1写借条,不写不行的,不写人家不让走,唐某1也在旁边说写,还叫其怎么写,其就写了一张二十万元的借条,黄某3和唐某1也都写的,后来唐某1还问其要不要再去上海赌,其就没有去了。回到常熟三天后,唐某1、姚某2还有姓王的都打其电话,其没接关机。当天下午六点多,姚某2和姓王的到其家里,其听见姚某2跟父亲说:你儿子找我们借了二十多万,有条子的,不信你看。父亲说不知道,其人不在。后来他们走了,当晚其就回福建老家了,后来其听母亲说晚上他们又来了,好几个人在其家里赖着不走,躺在沙发上,说不拿钱他们有的是办法。一直待到第二天中午,父亲给了十万之后才撤的人,还说另外十万十天之内给。其对姚某2(姚某1)、赌场里姓王的男子(王立前)、唐某1(唐某2)、汪某、唐某3(唐某4)等人进行了辨认。 4、被害人施某3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6、7月份一天晚上,儿子施某2刚从外面回来。门外有人敲门,对方说找施某2,说施某2欠他们二十万。开门后对方进来两个人,一个胖子一个瘦子,胖子身份证照片其有的,叫姚某1,胖子把手机里的借条拿出来给其老公看,说“你儿子施某2欠我们钱”,说是施某2问他们借的。老公说要慢慢还对方不同意。老公让对方先回去,自己想办法借钱,对方也不同意,瘦子还说钱今天一定要还掉。后来没谈拢,胖子和瘦子就走了。后来老公让其带着施某2赶紧先躲起来,到了凌晨一点左右,其一个人回家,发现四五个混混躺在客厅沙发上。其拿手机给对方拍照,对方一个人语气很凶的说拍什么拍,不许拍,到了第二天上午7、8点左右,其看到他们还睡在沙发上,第一次来的胖子和瘦子又来了,两个人让其老公先给五千押金,五天内先给十万,过个十天再给十万,不给押金没收。为了让对方走,其给了对方5000,胖子给了一个农行卡号,让把钱打到这个账户上,后来对方就走了。过了五天,其把从老家借来的9.5万汇到了胖子给其的农行账号。第一次来的瘦子跑过来写了个收条,让准备接下去的10万。又过了五天,施某2和其的堂弟夫妻还有其一起约了对方带头的和瘦子到农行那边,其取了10万给了对方,对方瘦子写了张10万的收条。为了还掉向亲戚朋友借的钱,其准备把房子卖了。其对讨债的姚某1、王立前、汪某、陈金超进行了辨认,其中胖子即姚某1,到银行拿钱的老板是王立前,瘦子是汪某,陈金超是躺在家里的男子之一。 5、被害人施某4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6、7月份的一个晚上,两名男子到其住处说儿子施某2欠了他们20万元,还把手机拍的欠条给其看,要其还钱,说是施某2向他们借的,后来其让他们先回去了,其问施某2为什么欠钱,施某2没有说实话,是被逼签字的。到了凌晨一点的时候,来了三个人,对方人说如果不还钱就叫人一直住在家里,让其不好受,后来对方一个人打电话叫了四个人过来,直接睡在沙发上,其老婆回来后要拍照,对方一个人骂她,不许拍,这四个人一直待到天亮,到第二天早上七八点钟,最先过来的二个人又来了,说让其先拿5000元做押金,五天内先给十万,过个十天再给十万,不给押金没收。为了让对方走,其给了对方5000,因为对方这样在家里待着,其心里害怕出什么事情,就给了对方钱,过了5天其老婆转了十万元给施某2,让施某2把钱还掉,施某2说给了一个叫姚某1的,到了十天的期限后,其老婆和堂弟去把剩下的钱还掉了,前后一共还了20万元,为了偿还债务,其把房子也卖掉了。其对姚某1、汪某进行了辨认,这两名男子先后来其家里三次,威胁其妻子,并索要5000元押金。 6、被害人黄某3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在2016年10月份认识了张磊,并在张磊带领下参与赌博,后张磊说其输了120万,让其还钱,张磊和张海波一直打电话催其还钱,其还了29万元,后来张磊介绍其向刘海涛借钱来还,其借了60万,到手56万,一半被张磊拿走了,其用车子、房子作了抵押贷款,后唐某3说帮其赌博输了70多万,要其认下来。其和王立前是在2017年6月份通过姚某1认识的,姚某2和张磊、唐某3以及王立前一个圈子里的,当时姚某1知道其缺钱用就介绍王立前借钱给其,借了20万,到手18.5万,借钱之后王立前就说他在上海有场子,昨天还带人去玩了,随随便便赢了二三十万,还说场子是他的,让其只管去玩好了,接连说了好几天,后来其就答应了王立前。2017年6月10日中午,王立前打其电话,说下午去上海百家乐赌场看看,到了晚上7点左右,姚某1打其电话说和老王说好了,在新欧尚那里等他,后来姚某1过来接的其,车上有唐某3还有一个胖子,姚某1说:“老王挺好的,他帮拿出码么,你就去随便玩玩好了”,后在新欧尚那里跟着王立前、汪某的车到了上海一家赌场,赌场大厅里有四五张桌子,有二三个包厢,看场子的人和王立前聊天用的老家话,后来工作人员过来,王立前说安排个包厢,后到了包厢,其和唐某3讲好先拿二十万筹码一起玩,其和姚某1讲了后,姚某1和王立前说了,后王立前、汪某、姚某1就出去拿筹码了,输完了后其又和姚某1说拿20万筹码,玩了一会施某2打其电话,其说在玩百家乐,姚某1帮其出码,施某2说他和唐某1过来,姚某1说他来发定位给他,大概十二点左右,姚某1对王立前说到了后,王立前让姚某1去接上来,施某2找姚某1拿了几万元筹码去外面大厅玩了,其和唐某3输了后又拿了二十万筹码,期间唐某1帮押了几把,最后都输光了,后来回了常熟。第二天中午,姚某1和王立前都打其电话说晚上继续去上海玩,他们一直劝其,后来晚上姚某2开车带施某2、唐某1和其一起去了上海,到了后姚某1打王立前的电话,后有人开门进了赌场,还是上一次的包厢,其等人问姚某1拿筹码,姚某1就打电话给王立前,后服务员拿了二十五万筹码过来,其和唐某1每人十万,施某25万,玩了半个多小时,王立前、汪某就到了,后来三人输光了后,唐某1对王立前说再拿筹码,最后其输了33万、唐某1输了40万、施某2输了20万,施某2说里面肯定有鬼,后来准备乘车回来的时候,姚某1将其三人叫住,汪某下来跟姚某1说了会话后,姚某1就说要写欠条,施某2不愿意写,赌场里纹身的人也下来,姚某1过来说不写不让走,最后三个人都写了,其写了93万元的欠条,因为姚某1对其说唐某3没来,所以都算在其头上,其问唐某3,唐某3也让其先写。后来从上海回来以后没几天,姚某1跟其说“王立前他们有返点拿的,到时候我也要去问王立前拿点”,具体多少他没有讲。姚某1催其赌债比王立前更积极,感觉他在帮王立前骗其,姚某1还在朋友圈发言论骂施某2,还带王立前去施某2家里要债,表现非常积极,感觉他平常就是傍着王立前,蹭吃蹭玩的。从上海回来不久,其房屋贷款也下来后,去王立前厂里用其中国银行卡在POS机上刷了23万,还欠王立前70万,过了几天姚某1还打电话给其说王立前那边要算利息的,一个月一毛五,其说之前都没有提,姚某1说这么多钱不给利息,王老板那边会不高兴的,姚某1还说王立前约其出来坐坐,后来在世茂的欧典咖啡店见面的,当时有其、姚某1、王立前在,姚某1和王立前聊天说“小鲜肉”不给钱,带了人去后不还是给了,然后王立前说其这边也要意思、意思,意思是要收利息,姚某1说一个月一毛五,其也只好答应。到了6月底其通过手机银行给他转了8万,还给了2.5万元的现金,再后来给王立前、汪某各转了2万,之后就没有给过钱。后来王立前联系其去他枫林路公司里,说资金紧张,让其写了45万元的欠条给他侄子,到时他侄子将45万给他,其写了就走了,王立前也没有给其改93万元的欠条。7月14号王立前向其催债,其说没有钱,王立前说可以找朋友给其办二次抵押,后来其把车子开到他厂里,跟他朋友签了合同,抵押了20万,给了王立前10万还款,扣除利息后实际到手74000元,其配了把钥匙给王立前,后来其回老家后王立凯打电话说车子被二次抵押的人开走了,其就联系女友唐某6,让她联系王立前把车拿回来,回常熟后唐某6说车子拿回来了,但她在写的18万欠条上签了担保人。后王立前催还钱,其说家里有个古董,他就让其拿给他,当时还去苏州鉴定是真的东西,王立前说可以找苏州做抵押押个六七十万,但后来给了王立前后,王立前说是假的,也就不还给其了,7月底其就到外面躲债去了,手机微信都停了。8月份王立前就开始到其家里、厂里、门市部闹事要债了,其中8月3号、4号王立前他们每天晚上都到佳和水岸的房子敲门,从晚上10点多一直敲到早上5、6点,王立前还到其女友唐某6处拿欠条去闹,唐某6父亲把18万给了王立前,但车子没有拿回来。经辨认,其指出程某1是王立前的小弟,他曾经带着王立前等人到苏州鉴定过其交给王立前的古董,还说王立前在张桥有放水公司,他是帮王立前要债的。段某像是曾经到其姐姐家中半夜一直敲门的男子之一。汪某是王立前的小弟,他曾经带着其去上海赌博,输了之后也是他逼着写了欠条。王立凯是王立前的弟弟,是他把其奔驰轿车开走,打电话威胁其让其还钱。姚某1就是其提到的姚某2,他和王立前一起骗其到上海赌博,而且事后经常到其家里、厂里非法讨债,并对唐某1(唐某2)、唐某3(唐某4)进行了辨认。 7、被害人黄某1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黄某3是其弟弟,法圣雅派制衣厂营业执照虽是黄某3的名字,实际出资人是其父母,其也占一部分股份。2017年8月份,有五六个社会青年到厂里,其中一个男的(后来知道是王立前)带着其他人走到办公室说黄某3欠了他和他弟弟的钱,其说谁欠钱找谁要,其中有个脱了衣服的男子说找不到黄某3,他也没有钱,找到黄某3肯定会打他,逼着他问你们要钱还债。王立前还说莫城老子杀死儿子的就是在他这里借的钱。第二天开始几乎每天来厂里闹事。在厂周围播放高音喇叭、打横幅、喷漆写字,内容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甚至在厂里泼洒污秽物,把厂里电闸关掉。还会在女员工下班的时候上去用轻浮的语气跟女员工说话。这么做严重影响了厂里的正常经营,一个月没有开工。2017年8月份的一个晚上其和黄某3在家,有人在很大声敲门找黄某3,时不时敲门,后来其报警了,警察要求对方离开,但他们没离开,在家门口待着敲门敲到凌晨5、6点。其不在家的时候用红色油漆喷了“还钱”,有次还把家两扇门的锁灌上了胶水,用竹签插在锁孔上,其和其母亲还被跟踪。经辨认,其指出程某1系要债人的小头目,王立前系指使讨债的人,汪某是带人来讨债的老板,王立凯是来要债的人之一,姚某1是每天来讨债的男子,还和汪某说到唐某6家里讨债。 8、被害人唐某5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8月5日白天听黄某3的父母说对方到厂里闹过,让其这边当心点。晚上9点多,其家里一个租客说家里来了五六个人,其就报警了,回家的时候人走了,听其母亲说来的人问唐某6是不是住这里,还说今天过来问下,明天出了什么事情不要怪他们。第二天晚上,有人打其电话说人又来了,其回家看见一开始是四五个人,意思是黄某3借了他们钱,其女儿担保的,他们找不到黄某3,要其女儿还二十万,其中一个小头目还拿他手机翻了一张借条给其看,后来又来了一辆车三四个人,之前小头目介绍说后来人里面一个瘦高个是老板,对方老板说实打实借了黄某3那么多钱。其说要找到唐某6问问清楚,还哼了一声,对方老板就很凶的说:你哼什么哼啊,这个钱黄某3不还,你们一定要还的。之后他们就走了。8月10日晚上5点,那个小头目又带着四五个人过来,问其要钱,其让他们找其女儿要,小头目说让其等着,给其一个小时考虑。之后对方就在其门前非机动车道里打横幅,用喇叭喊“唐某6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警察过来后让对方小头目走正常程序处理,对方就走了。8月11日傍晚,亲戚打其电话说那帮人又来了,其回家发现家里厨房墙上及中间房间的大门底部门板上被喷红色的油漆,写着欠债还钱。8月13日下午接电话赶回家发现中间房间门口的地砖和走廊墙面上被一个人用红漆喷字。8月14日早上起来发现房子东面墙窗户两侧、临街东西门面的卷帘门上又被喷了红漆“还钱”。其怕对方到服装城门市部门面去闹事,到8月15日其联系了王立前,王立前给了其一个号码,后来是这个号码的使用人汪某带了七八个人和其在枫林路的漫猫咖啡厅见的面,刚开始汪某说一分都不能少,第二天谈好18万,约好在莫城司法所解决,王立前、王立前弟弟也在,其女儿跟汪某签订了调解协议,后来其女儿要对方还汽车的钥匙和行驶证,汪某还要2万元,还说今天必须拿钱,不然人就带走,其怕女儿被带走,就给了18万元,钥匙和行驶证没有要。因为他们闹事,其母亲心跳血压都不正常了,去医院挂了三四天水,家里也是成天提心吊胆,店也没心思开了,老婆不敢回家。经辨认,其指出程某1系要债的小头目,何某是来协商的男子之一,汪某系收钱的男子,王立凯、张某1、赵某系来滋事讨债的男子,还钱的时候王立凯也在场。 9、被害人唐某6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是黄某3的女友,其听黄某3说他赌博输钱了,有天晚上黄某3在其家住,把他的奔驰车停在楼下。半夜有个人(黄某3说是王立前的弟弟)打电话黄某3说他的车子被押车的人开走了,黄某3看了下车确实不见了,其问黄某3怎么回事,黄说在外面赌博输钱把车抵押了,抵押的人是王立前介绍认识的,后黄某3和对方商量要求对方把车子开回来,最后对方同意第二天开过来,第二天王立前的弟弟把车子开了过来,把其和黄某3送到了佳和水岸,然后把车子停在那里,但等黄某3走了后又把车子开走了。到了7月31日黄某3打其电话让其去拿车,过了一会王立前也打其电话让其到他厂里拿车,其过去后一个不认识的男的让其签一个条子,签了就把车给其。其看到上面写“黄某3借钱200000”,借款人是黄某3并按了手印。对方说要拿车子就要先把条子签了。其不想签,对方和办公室里一个人交流了下,在烟纸盒上写了段话让其照上面抄,其就写了“担保人:唐某6。此款到期未还由本人负责偿还本金利息。”后来其就把车子开回去了,其是不愿意签字的,但是其是一个女的,对方都是男的,不签对方不会让其走,而且其想帮黄某3做事,到时候这个事情他会出面还的。到了2017年8月初其接到尾号7787的电话,让其赶紧准备钱不然去家里找其父母。王立前也打其电话说那边的人给他打电话了,让其赶紧还钱,两个人一个人说好话一个人恐吓我,后来其不敢接电话了,对方就直接到其家里滋事讨债,去了四五次。其就躲到黄某1家里了。后来对方一直在其家骚扰,在家门口打横幅,喊喇叭喷漆写字,其奶奶因为这个事情生病住院,家里人无奈给了对方18万。钱是在莫城管委会给的,对方过来了汪某、之前在办公室跟其协商的胖子和王立前还有他弟弟。汪某拿了18万还不肯把车钥匙和行驶证还给其。其对唐某1(唐某2)、唐某3(唐某4)、汪某、王立凯、姚某2(姚某1)、王立前等人进行了辨认,指出王立凯是用尾号7787打电话威胁其还钱的男子,是王立前的弟弟。 10、证人唐某2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别人都叫其唐某1,2017年上半年其到上海闵行区赌场里赌过钱,是王立前带去的,第一次是其问黄某3在干嘛,黄某3告诉其他和姚某2在上海赌百家乐,说姚某2的一个朋友出筹码赌的,其叫他们发了位置给其,其和施某2聊天的时候说了这件事,施某2也要跟着去,后来一起开车过去的,到了赌场后看见黄某3、唐某4在一个大包厢里赌钱,还有二三个人在旁边看,施某2也赌了一会,后来黄某3、唐某4都输了钱就回去了。第二天姚某2、黄某3和王立前谈好由王立前给黄某3筹码再去赌,其也是和施某2一起去的,还是同一个赌场的同一个包厢,刚开始他们拿了四五十万筹码分的,后来也拿的,大家都输了,其一共输了37万,黄某3输了90万左右,“小鲜肉”输了20万左右。赌完之后准备乘车走的时候,姚某2接到一个电话,后说他们要写个条子,当时姚某2和汪某在场的,姚某2叫把条子打给汪某,三个人写了借条给汪某,回到常熟后,王立前打了其很多次电话跟其要这笔37万,其付给了他5万元利息。其对汪某、王立前、姚某1(姚某2)进行了辨认。 11、证人韩某的证言笔录,证实其是超腾清算管理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是做债务清算和汽车租赁的。其认识一个叫“小二子”的响水人,具体做什么不清楚。赵某、武某、李某2、李某3是其喊到公司里的,没业务不发钱,其公司是合法的债务清算公司,出去要债要有身份的,所以签了合同,“小二子”说在常熟跟了个老板,帮老板要账,有账想让其公司出面去要,其说要先给钱的,他说回去问问,后来没啥下文了,他和武某、赵某他们本身也认识的。 12、证人李某1的证言笔录,证明2017年8月11日下午其在房东家干活,来6个陌生男子在房东家里喷漆,大厅和卧室被喷了很多红色的漆,喷的是“欠债还钱”之类的。到了8月12日下午3点,对方6个人中的2个又来了,直接让其不要干活并把插在门上的钥匙拔走了。 13、证人周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8月份唐某5电话说五六个人在家里闹事,其过去看到四个人在唐某5家门口徘徊,其中一人说来讨债,其让对方不要闹,对方打了个电话让他们老板过来,老板带了两个人过来,说就给七天时间。过了两三天听唐某5说对方到他家半夜去喷字泼油漆,后来应唐某5要求,其跟对方约在漫猫谈,对方来了四五个人,一个是上次见到的老板,还有个之前也见过,对方坚持一分不少,老板说闹肯定是要去闹的。过了一两天唐某5说给了对方18万了结了这个事情。其对对方和其谈判的老板汪某及二次见面都在场的男子王立凯进行了辨认。 14、证人蒋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是法圣雅派制衣厂工人,2017年8月4日左右一直到20几号,天天有人到厂里讨债闹事,白天一般都是中午十一点左右就过来,堵在门口打横幅,放高音喇叭,挂着牌子,到了夜里凌晨2点到4点之间,经常有人过来往厂院子里、还有老板娘车上扔脏东西,有一次还把厂门口的灯柱砸坏了。2017年8月5日下午2点左右,一群人直接冲进厂里,有的光着膀子,有的纹着纹身,一看就是社会上的人,其中一个人挂着写着“欠债还钱”字样的纸板,还有一个拿着喇叭重复播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到生产车间里播放,其就打电话报警了,警察让他们离开,但是他们只上了车子里不走,到了5点半下班的时候又把横幅打了起来,还搬了凳子坐在厂门口,其还听见对方有两个男的说明天送二个花圈过来,一直到晚上八点多钟老板娘离开的时候,他们就开车紧跟老板娘的车走了。8月13日下午3点左右,有两个人到车间里把总闸拉了下来,还威胁工人不准把电闸送上去,他们离开后车间主任就把电送上去了,后来靠近总闸那里有人在骂工人谁把电送上去的,后来还是把电闸拉了下来。8月16日以后一次,一个人把竹席放在老板娘的办公室门口,他人躺在那里,嘴里叼着烟,保安叫他走也不走。工人生产的积极性没有了,厂9月10日也搬到龙腾开发区了。经辨认,其指出姚某1、何某、张某1比较眼熟,可能来厂里闹过事,陈金超是经常来闹事的男子,段某来的次数多了,算是小头目,铺席子的就是他,也拉过电闸。 15、证人杨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是法圣雅派制衣厂的工人,2017年8月份开始有一帮人到厂里滋事讨债,整整一个月,他们脖子上挂着牌子,写着欠债还钱,还用高音喇叭播放“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到厂里威胁员工、拉电闸,甚至晚上还会往厂里扔一些垃圾。其上去劝的时候,有一个光头就凶其,说关其什么事,再拉就打其,其都不敢跟他们说话了。有一次他们深夜扔垃圾,把厂门口的门卫的灯砸了,后来厂老板把厂搬走了,甚至想离开常熟。经辨认,其指出程某1、段某、何某是来讨债的人之一,段某、何某还威胁过其。 16、证人胡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是法圣雅派制衣厂的工人,2017年8月3日或5日开始一帮人到厂里要债,他们脖子上挂着牌子,写着欠债还钱,还用高音喇叭播放“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有一个胖子和瘦子带着另外两个人到二楼车间用高音喇叭喊黄某3,欠债还钱。胖子还说谁告诉黄某3在哪里,奖励5万元钱,还威胁说如果不给钱,过段时间找人把厂封了,他们还到厂车间拉过二次电闸,晚上往厂里扔一些垃圾,为了躲避骚扰,在租期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老板把厂搬走了。经辨认,其指出程某1是讨债的胖子,段某是来厂滋事讨债的人。 17、证人苏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是法圣雅派制衣厂的工人,2017年8月初开始总有人到厂里来闹事,说老板儿子黄某3欠了对方的钱。一般他们都是在厂门口拿喇叭喊,拉横幅,脖子上挂着一个大牌子,上面内容是:黄某3欠债还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之类的,还到厂里、车间里转,拿喇叭在车间里喊,拉过电闸,还对同事胡某说告诉老板娘行踪的话,到时给他钱等,后来还挑工人吃饭的饭点来闹,想动摇工人的心情,通过这种方式给老板施压,工人们知道老板家里欠钱,也担心老板跑掉,没有心情干活了,后来老板把厂搬走了。其辨认王蒙蒙是对方的人之一。 18、证人施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是法圣雅派制衣厂的工人,从2017年8月起一帮人开始到厂里讨债,整整一个月,几乎每天来滋事,白天的时候播放高音喇叭、拉横幅,内容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会在车间里威胁恐吓工人,拉电闸,在晚上的时候会在厂里洒一些泔水,8月13日的时候,其以为跳闸了就把闸刀推上去了,后来有两个人就过来骂员工,说拉电闸就是不让你们在这里干了,你们还敢推上去?是不是不想活了,信不信弄死你们!一个员工和他们吵了起来,他们还想打员工,但是所有工人都站了起来后,他们把电闸拉了就出去了。那段时间一些员工都准备离职了,老板因为不堪忍受已经把厂搬走了。经辨认,其指出程某1是带头闹事的人,段某是多次至厂里滋事的人,并将电闸拉下,何某也是到厂里讨债的人,王立前也到厂里讨过债。 19、证人张某3的证言笔录,证明其是法圣雅派制衣厂的工人,2017年8月初有帮人到厂里闹事,说老板儿子欠他们钱,基本每天都要闹,有的时候在厂门口放喇叭,还放着牌子,有的时候拉横幅,有一次还把厂里的电闸拉掉了,拉电闸的时候还说你们不要上班了,他们这样做就是给老板施加压力,后来厂也搬了。 20、证人沈某2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是法圣雅派制衣厂的工人,2017年8月13日下午有两个人到车间里转了一圈后把总闸刀拉了下来,还恐吓工人说不要把闸刀推上去,后来就出去了,其出去看见厂门口有一群人,有人拿喇叭喊“黄某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有人拉横幅、举牌子,后来总闸刀被同事推上去了,又有两个人进来看见后就辱骂工人,是不是想死,还跟一个工人发生矛盾,后来工人们实在忍受不了就一起指责他们,这两个人才出去。除了这一天,他们来过很多次,来了后就在厂门口拉横幅、挂牌子、大声喧哗要钱,晚上还要往厂里扔垃圾,工人也没有心情干活,怕厂被闹黄了,拿不到工资,老板被逼的没有办法就把厂搬走了。经辨认,其指出段某、陈金超、程某1等人是来厂闹事的人,程某1是组织的,也是他第一次拉掉的电闸。 21、证人程某2的证言笔录,证实2017年7、8月份其去过两次常熟周行的一个厂,一次是去找弟弟程某1,一次是去找一个朋友拿车,当时看到程某1、何某、汪某等人在那边讨债,脖子上挂了纸牌,写着大概是还钱什么的内容。 22、证人王立前的证言笔录,证明黄某3是姚某1带到其这里来借钱的。有两次黄某3去上海赌博,其跟他一起去的。第一次是2017年6月份,姚某1说黄某3、唐某3想去上海赌钱,想让其借钱给他们去赌钱,其把50万给了汪某,由汪某把钱借给黄某3、唐某3,赌场是汪某联系的,玩的是“百家乐”,唐某3开车带了姚某1、黄某3,其坐的是汪某的车,后来唐某1、“小鲜肉”也来的,他们都赌博的。第二次也是6月份去,赌博的有黄某3、唐某1、姚某1、唐某3、“小鲜肉”。赌资是其把银行卡给了汪某,然后汪某过去刷卡的。两天赌博一共花了一百多万。隔了两周后,其就让黄某3还钱,他一直拖着不还,人也找不到,就打电话给他父母,他父母态度不好,就发生了争执,其还去过“小鲜肉”家里讨过债,汪某还叫了一帮人去了他家里施加压力,后来钱还了。黄某3一直不还钱,汪某、姚某1和其商量给黄某3家里施加压力,汪某叫了程某1过来,去黄某3家里、厂里、门市部闹,方式有播放讨债录音、挂牌子在厂里逛、扔垃圾等,费用大多数是汪某给的,没有钱了其也会给。 23、证人汪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和王立前是一个村的,2017年2月份其从老家过来常熟,跟王立前一起赚钱,放放水,2017年3月份其和王立前在欢欢开的店里认识了姚某1。王立前和其说过,说姚某1认识一帮富二代,可以介绍给其和王立前,放点月息给富二代,到时候从中分一点给姚某1。姚某1介绍了几个富二代,其中有黄某3,后借给了黄某320万元左右,还说他们想去赌钱,让王立前出钱挺他们,其老家有很多人在上海的赌场做“苍蝇”,就是带人去赌场里赌钱,王立前让其在上海找一个赌博的地方,其就联系了老乡过去的。第一次去上海赌钱,其和王立前一辆车在前面带路,黄某3、唐某3、姚某1他们开一辆车跟着,上海赌场的“苍蝇”发其微信位置的,是在闵行区一栋居民楼里,是在晚上12点左右到的,到了后赌场里面的人带黄某3、唐某3、姚某1、王立前进了888包厢,王立前把其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给了其,密码也告诉了其,然后其和赌场里面的人去换筹码,一万现金对应一万的筹码,一共刷了二次,一次是20万元,一次是30万元,后来唐某1和“小鲜肉”也过来的,好像是姚某1发给他们位置的,赌场包厢是要50万元才能进的,当天晚上就其、王立前、姚某1没有赌,其他人都赌的,就“小鲜肉”赢钱的,其他三个人都输的,卡上的钱都输完了,黄某3他们还要赌,是王立前出面去跟赌场里的人商量赊账的,离开上海是凌晨4、5点。第二次是隔了一二天晚上,姚某1发微信给王立前,说他们要去赌钱,当时其正好和王立前在一起,后其和王立前开一辆车,唐某3、唐某1、黄某3、“小鲜肉”、姚某1五个人一辆车跟着,还是同一家赌场的888包厢,唐某3、唐某1、黄某3、“小鲜肉”四个人参赌的,赌的是百家乐,也是王立前把卡给其去换的筹码,这一次他们全输了,王立前也出面赊了点账。二次一共输了113万。姚某1和其说过让他们写个欠条,赌完上车后,其和姚某1就过去,姚某1上车和他们谈写欠条的事情,黄某3写了一张93万元的,是加上唐某3、唐某1一起的,“小鲜肉”写了一张20万元的,唐某1有没有写不清楚了,姚某1给了其,欠条上写的是其的名字,因为王立前说他做生意不方便,赌博的钱都是王立前出的。王立前让姚某1帮他们担保,姚某1当时是口头担保,没有在欠条上签字,在没有去赌博之前,姚某1说过去赌博输了钱他做担保,让王立前出资,当时其在边上听见的,姚某1为什么担保其不清楚,但明眼人都知道他想从中赚钱。其和王立前带他们去赌博,就是为了等他们还钱,赚点利息,正常的情况下,上海赌场方面也要给好处的,“苍蝇”和其说给的好处肯定和放水的利息差不多。黄某3联系不上后,王立前叫其和姚某2、程某1到黄某3厂里去看看,对方报警的,感觉对方不想还钱,其和王立前、姚某2、程某1四个人在王立前办公室商量找人要债,姚某2担保人,这个钱本来是他要还的,他就让加大力度去要,其写了委托书给程某1,让他去找人,后来就出现了放喇叭、拉横幅、挂牌子、扔垃圾、喷漆等事情。程某1还找过四个专业讨债公司的人过来,一共花了1600元,钱是王立前出的,给了程某1,程某1给对方的,当时四个人过来后,王立前、王立凯、程某1和他们在办公室吹了一会儿牛,说了之前他们讨债的事情。程某1找了小龙开车,后来王立前让王立凯车子给他们开,吃住、油费都是王立前出的,黄某3家里、门市部都是姚某2和其和王立前讲了后,告诉程某1的。其对王立前、姚某1、唐某3(唐某4)、唐某1(唐某2)及参与讨债的何某、陈金超、程某1等人进行了辨认。 24、证人姚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和王立前是在同学开的服装店里认识的,认识王立前后,王立前让其介绍点喜欢玩酒吧的人给他认识,其就介绍了黄某3和其认识。黄某3向王立前借了20万元,王立前实际出借18.5万元,1.5万元算利息,其做了担保,是在黄某3周行的厂门口借的,王立前给了其2000元。借完钱之后,有一次在同学张夏欢男装店外面,王立前跟其说带黄某3去上海玩百家乐,赌钱的筹码钱他来出,他赚买筹码的返点钱,王立前还说要不要分点给其,返点的钱跟澳门正规赌场是一样的,上海的百家乐是王立前联系的,一共去了二次,赌博的钱都是王立前出的,第一次是其开车载黄某3、唐某3去了上海,跟王立前、汪某碰头后去的赌场,之后唐某1和“小鲜肉”也过来的,黄某3和唐某3、“小鲜肉”一开始在包厢里赌的,后来“小鲜肉”去大厅里赌了,黄某3和唐某3都输了,其问唐某3拿了1万元筹码在大厅里赌了会,第二天下午王立前转给了其7000元。晚上其和唐某1、黄某3、“小鲜肉”开车去上海赌博,王立前和汪某开始没有来,后来其打了王立前的电话,王立前让赌场里的人出来接的,进了赌场,其打电话王立前后,工作人员拿了二十万筹码过来,是在包厢里赌的,黄某3、唐某1、“小鲜肉”分的筹码,还没输完的时候王立前来的,输完后王立前又让汪某拿了三十万,输完了又拿了二十万,其不知道总共拿了多少,反正后来都输完了。赌完下楼准备走的时候王立前提出来打欠条,他让汪某跑下来到车子边上打的,黄某3、唐某1、“小鲜肉”一共打了150万元左右,这些钱都是王立前出的。回到常熟后,王立前在菲比酒吧找到其叫其签三个人的担保,其打唐某1的电话,唐某1说没有事的,其就签了,签完字后其问王立前百家乐返点有没有赚到钱,他说没有赚到什么钱,还说到时候给其弄点烟酒钱。后来其还和王立前、汪某去“小鲜肉”家里讨钱,一开始他父母没答应还钱,汪某找了三四个男的过来,缠着他父母要钱,一直待在他们家里,后来“小鲜肉”还钱了,是打到其银行卡上,其转给的王立前。后来黄某3也找不到了,王立前发了一个位置给其,叫其到他厂里,王立前、汪某在的,还有一个苏北人也在,王立前说他去厂里找黄某3,黄某3不在,他父母不承认这笔钱,还和他吵架,让其去找他父母聊一下,能否把黄某3叫出来,其和汪某、苏北人去了厂里,其是开自己的宝马车去的,到了后黄某3的母亲说黄某3欠钱找黄某3,还拿了一叠钱撒在苏北人身上,苏北人和汪某说黄某3找不到肯定要来找你的,黄某3的姐姐报警的,警察告诫说要账要文明。隔了几天,王立前说黄某3回来了,让其到他厂里,其过去后黄某3的母亲让其走,其和她对骂了一会,在厂门口看见那个苏北人也在的。其听王立前说过他安排人到黄某3家里要过帐,还发过要账的视频给其。其对汪某、王立前、唐某1(唐某2)、唐某3(唐某4)、程某1等人进行了辨认,指出程某1就是要账的苏北人。 25、证人程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8月1日左右,汪某让其帮忙要账,后来到8月3日的时候汪某打其电话让其带点人过来,其叫了小龙、陈金超去了,后来顺路到张桥接了他侄子一起到了王某厂里,是王某的弟弟接待的,后来快中午的时候王某、汪某从市里回来,说其才叫了这点人,其又叫了小涛他们过来,担保人也来的,然后一起吃了饭后去了黄某3厂门口,担保人第一个进去问黄某3在不在,他妈妈好像说什么玩意,还拿钱往身上砸,最后派出所来了,派出所的意思是要其走法律程序,然后其等人就走了,出来看见王某弟弟站在马路上,到了王某办公室,汪某让其再叫人,说是持久战,还叫其下午再去要,要喊喊,王某的弟弟找了纸板过来,有人在上面写了欠债还钱,后其让小涛、小六、小豪他们也过来,王某弟弟带着到黄某3厂门口喊了一会,警察来了就走了,吃完晚饭王某的弟弟就带着去了黄某3住的小区,王某弟弟说了具体地址,还给了1000元钱和香烟,是住宾馆和吃饭的钱,后到了晚上9点后就去敲门,轮流敲的。第二天由王某弟弟带着去了厂门口喊,中午吃饭提到要买喇叭,做个横幅,王某弟弟去买的,之后就持续用纸板、喇叭、拉横幅讨债。还去了黄某3新房、门市部、黄某3丈母娘家讨账,方式有喷漆、放喇叭、拉横幅、牙签塞锁等,门市部是担保人告诉的位置,担保人告诉的很清楚,包括名称、位置等,其他应该是担保人告诉了王某弟弟,王某弟弟开车带去的,其等人没有找担保人要过债。其中有一次由汪某的侄子开车带着其、陈金超、小九去黄某3新房喷了漆,喷漆是王某弟弟买的。其还叫了四个讨债公司的人来讨过债,是和韩志刚谈的,期间和他们到黄某3丈母娘家里喷过漆,往厂里扔过垃圾、拉过电闸,王某的弟弟给了1600元钱,其给了韩志刚。讨债的时候钱、车子、地方都是王某弟弟提供的,一开始用的是小龙的车,人多了后问王某弟弟拿了他的北京现代来开,汪某的皇冠车也开过,后来因为不舒服要求换大一点的车,王某的弟弟拿皇冠车去和担保人换了一辆广本商务车,其前后从王某弟弟那里拿了差不多2万元。其做这些事情,是希望汪某和王立前把钱要回来后能拉其一把,带带其。经辨认,其指出小涛是张某1、小六是段某、沈某1是汪某侄子、王立凯是王某弟弟、张某2是小九、黄奔是小豪、王立前是王某、姚某1是担保人、赵某、李某2、李某3是讨债公司的人,并对汪某进行了辨认。 26、证人何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8月小二子打其电话到常熟参与要债的。第一波是和小涛、陈金超、老六、瘦高个一起,其和陈金超、小二子先来,小二子又打电话叫了小豪、老六、小涛过来,是大老板弟弟付的车费,由他带路去了黄某3厂里一次,又带到招商城边上一个小区黄某3家里,当晚去他家里敲门,第二天就去厂门口讨债,方式是拉横幅、放喇叭、挂牌子等,喇叭是小二子买的,声音也是他录的,小涛去定的横幅,其也举了牌子,以后基本上天天去的。第二波多了四个讨债公司的人,第三波多了小九、陈金超朋友,第四波多了张清、张清朋友。其开车带人去过欠钱人的新房二三次,小二子让张清和张清朋友在墙上、大门外面写了“欠债还钱”,还去准备堵门锁,结果已经堵上了。开车带人去过招商城门市部四次,主要是写欠债还钱纸板、喷漆。去过欠钱人女友家二次,还有还钱谈判一次,第一次是大老板弟弟带路的。要债公司的四个人是小二子联系的,过来当天就去了黄某3的厂里讨债的,当晚由其开车带他们去厂里扔了垃圾。期间其还和小二子、陈金超、小九、张清他们往厂里扔过四五次垃圾。其等人平时开销听小二子说是大老板弟弟给的,平时吃饭只要大老板弟弟在就是他付的钱。其在黄某3厂门口看见过四五次,他都是在车里或远远站着,相当于看好讨债的情况。还有一个开白色宝马X3的男子,他跟黄某3本人及家人都认识,也参与和黄某3爸妈谈这个事情的,其听他说他是中间人,这个钱是经他手借给黄某3的,只要他来就是他站出来和黄某3父母谈钱的事情。其对小二子(程某1)、陈金超、老六(段某)、瘦高个(黄奔)、大老板弟弟(王立凯)、王立前、汪某、张清(张大清)、小涛(张某1)及讨债公司的李某2、李某3、武某、赵某等人做了辨认。 27、证人沈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汪某是其表舅,通过他认识了小二子,2017年8、9月份一天,其和小二子开其苏E×××××黑色本田轿车去过东南开发区湖畔现代城小区十楼往上一个欠款人家里喷了漆,喷的是“欠债还钱”,还有2017年9月2日凌晨开车和小二子、小二子朋友去周行一个厂里,他们去扔垃圾或喷漆去了,一次开车载小二子和他朋友去了招商城一个门市部和招商城那边一个小区,小二子朋友去喷了漆。他们去讨债、喷漆之类的小二子说的,其也知道的,这些讨债的方式其都懂的。其对汪某、小二子(程某1)、何某等人进行了辨认。 28、证人张某1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夏天小二子打其、段某、小豪电话,叫其到常熟并发了位置,到了后是陈金超接到办公室,里面有小二子、小龙、汪某、真正要债的人及他的司机(大金链子)、小健、还有一个腮上有胡子的,老板说有人欠他钱,要帮忙要钱,具体怎么弄小二子去安排,后来去吃晚饭,吃饭的时候大金链子和胡子男都在的,大金链子付钱的。晚上大金链子领着到了敲门小区的一幢楼下,说了黄某3家后就走了,晚上轮流去敲欠钱那家人的门,对方报警的。大金链子还带其等人去过黄某3厂、黄某3婚房、黄某3老丈人家,其还看见过他付饭钱,给小二子钱供其讨债的人开销,还有两次送了饭烟水过来厂门口的。第二天小二子带其等人去欠钱人的厂里,其和段某坐在大金链子车上,大金链子下车买了一个喇叭,让其在车上录了音,到了厂门口后小二子拿了喇叭出来放,内容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小龙还拿了纸箱子写的牌子挂在脖子上,后来欠钱人的老妈出来和其几个人争吵的,对方也报警后,警察要借钱的人出来,小二子就打了汪某的电话,大金链子、胡子男、汪某等人过来的,警察走后继续要债的。第三天继续到厂门口要债的,方式一样的,回去后小二子说钱不好要,要打持久战,要到了给30%,第四天继续去厂里要账,拉横幅、放喇叭、挂牌子,其还跟过老板娘的车两次,看她有没有其他的住处。其还和小二子去过欠钱人老丈人家、欠债人婚房,都是大金链子开的车,去和他老丈人谈女儿担保还钱的事情,婚房正在装修,遇见了欠债人的父亲,他说他不管。小二子事后给了每人八九百辛苦费。其对小二子(程某1)、老六(段某)、小龙(何某)、王立前、汪某、小健(程某2)、陈金超、腮上有胡子的男子(沈某1)、张清(张大清)等人进行了辨认,指出王立前是真正的债主和老板。 29、证人段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8月份的时候小二子打电话让其到常熟来帮忙要账,让其和小豪、小涛一起过来,后三人打车到了常熟,位置是小二子发的,先到了是一个厂里,后来小二子说先去欠钱的厂里看看,由王立凯带路的,看了后晚饭是王立凯带去吃的,吃完后由他带去欠钱人的家里,当晚轮流去敲那家的门,对方报警的。第二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小二子说要去买喇叭和横幅,意思是用喇叭在那边喊,横幅要挂出来,让村里听见,让欠钱的人感到丢人,后来过去放喇叭、挂纸牌讨债的,当晚回到黄埭。第二天继续讨债,挂横幅、放喇叭、挂纸牌讨债的,晚上还跟踪了老板娘的车,后回来黄埭后就没有来过。过了一段时间小二子给了每人1200元钱。其对小二子(程某1)、王立凯、王立前及一起讨债的陈金超、何某、小涛(张某1)、小豪(黄奔)、汪某等人进行辨认。 30、证人赵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于8月13日下午伙同程某1、李某2、李某3、武某等人至法圣雅派制衣厂以侵入生产、办公场所,切断电源破坏生产,恐吓、辱骂工人等方式向黄某3的家人逼讨债务,次日凌晨又伙同程某1、李某2、李某3、武某等人至法圣雅派制衣厂,以向院内播撒污秽物、砸厂门口柱子的灯等手段讨债,当日其受程某1指使和武某等人至欠钱人湖畔现代城新房内,意欲用牙签堵锁眼,但是未能得逞。其对程某1、开车的司机(何某)、武某、李某2、李某3等人进行了辨认。 31、证人张某2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绰号小九,2017年夏天,程某1叫其和何某、陈金超一起到常熟去,到了常熟市之后其才知道是周行一个工厂的叫黄某3的人欠了一个叫王某的钱,后来程某1就让其和其他几个人在周行的那个工厂门口用喇叭放录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什么的,先后去了二三次,其中有一次一个稍微胖胖矮矮的男子过来和欠钱的母亲吵架的。有一次是凌晨三点多,在王某的厂里,何某、程某1还有高高瘦瘦的男子叫其帮忙往玻璃瓶里面装油漆,他们装好后放到后备箱里面一起去了周行的厂里丢了,还有就是程某1叫其、何某、陈金超一起到欠钱的黄某3的的新家二三次,每次都是半夜过去看一看他们家的门锁有无被堵住,去看了几次,发现都是被胶水堵住的,后来还去过那个欠钱的人家的旧房子三四趟,程某1叫其上去看过那家人家门口有没有喷漆,还给了其油漆叫其去喷,还去过那家人的门市部那边几次,其去喷过“欠钱还钱”四个字,有一个是高高瘦瘦男子开的车,程某1、陈金超也都拿胶水去堵过锁眼、也去喷过漆。在被周行派出所告诫的之前,其和程某1、陈金超、何某四个人拿饭店的垃圾,然后开车到了那个工厂门口,把用小袋子装的垃圾厂里面扔了进去。过了几天,又按照这样的方法去扔过一次垃圾,其听到他们讲除了这两次,他们还去扔过几次垃圾。其对程某1、何某、陈金超及高高瘦瘦男子(沈某1)进行了辨认。 32、借条,证明2017年6月11日施某2所写借款20万元、黄某3所写借款93万元的借条等情况。 33、搜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等,证明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王立前的海虞佳运纺织品公司进行搜查,查获金色摆件一个,空白欠条15张;对程某1住处进行搜查,查获冰壶及笔记本一本,笔记本上有数字金额及结款、水钱等字样;对沈某1暂住地进行搜查,查获短电击棍、空白借条125张、有内容的借条20张、现金等物;对苏州超腾清算管理公司进行搜查,查获公司债务催收指南一份,授权委托书6张,合同10份(含赵某等人聘用合同)、《苏州市公安局内部传真电报(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办理讨债型寻衅滋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并对上述物品扣押,同时扣押被告人王立前、汪某、姚某1、程某1、何某、张某1、程某2、赵某等人手机,公安机关从程某1手机内提取到多段涉案视频。 34、旅馆入住信息,证明涉案被告人在案发期间在常熟相关旅馆登记入住情况,其中2017年8月4日23时许陈金超登记入住温州市久久旅馆常熟琴湖店,次日12时许退房。2017年8月11日何某、陈金超登记入住海虞镇常洲客房部,8月13日中午退房。2017年8月22日7时陈金超登记入住海虞镇常州客房部,12时许退房。 35、机动车详细信息,证明案发期间相关涉案车辆情况。 36、公安机关接处警登记表,证明2017年8月4日起,王立前、汪某等人讨债引发的警情情况。其中被害人张某4、黄某2等人分别于2017年8月4日、8月5日、8月6日、8月11日、8月12日、8月13日、8月16日、8月20日、8月26日、8月27日、9月2日多达十余次报警,报警内容分别为有人到厂里闹事、用喇叭播放讨债录音、滋扰工人、扔脏东西等。其中8月27日报警称前一天下午有五六个人跑到厂门口,拿着喇叭不停播放讨债录音,还用车子堵在门口,一个叫姚某2的人下来跑到办公室叫还钱,27号凌晨有人扔东西,厂门口全部都是垃圾,里面有粪便、泔水等东西;9月2日称院里被扔了五六个醋瓶,其中一个瓶子还砸坏了车灯。 37、常熟市公安局非法讨债行为告诫书及询问笔录等,证明被告人程某1、何某、张某2、陈金超等人因非法讨债被常熟市公安局调查并告诫等情况。 38、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照片,证明案发期间公安机关在被害人报警后对现场进行勘察的情况。 39、报案材料及提供的照片、录像、病历等,证明被害人黄某2、张某4自书的报案陈述及其提供拍摄的被滋扰的录像、照片以及因为受到惊吓住院治疗的病例资料等。 40、被害人唐某5提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收条、借条,证明黄某3于2017年7月13日出具的向汪某借款20万元的借条,由唐某6提供担保,后经调解,唐某6替黄某3归还欠款本金人民币18万元,当场履行完毕。 41、被害人施某3提供的借条、手机照片、便笺纸、转账汇款回单、收条等,证明施某2于2017年6月11日向汪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的借条,由姚某2提供担保,照片显示相关人员在被害人施某3家中讨债的情形、姚某1留了自己的农业银行账户和电话号码及还款情况。 42、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明被告人姚某1于2017年6月9日、11日收到被告人王立前转账2000元、7000元的情况及姚某1与黄某3、唐某2、王立前的聊天记录,其中2017年8月3日姚某1发信息给唐某1“我一定把他(黄某3)给逼出来、明天去他厂里、脑子都被他气炸了”。 43、银行交易明细,证明黄某3与王立前、汪某、王立凯、王立前银行卡、王立前与姚某1等人之间资金进出往来等情况。 4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证明常熟市海虞镇法圣雅派制衣厂基本情况,其中租期是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5、执法记录仪、监控录像、被害人、被告人程某1等人拍摄的手机视频及截图、照片,证明被告人非法讨债情况。 46、委托书,证明2017年8月4日汪某书写的委托程某1等人向黄某3索要人民币93万元欠款的情况。 47、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相关手机进行勘察的情况。 48、抓获经过、发破案经过,证明各被告人到案经过。 49、人口信息,证明各被告人出生年月日等身份情况。 50、被告人王立凯的供述笔录,证明其是王立前的弟弟,在王立前厂里工作,黄某3欠王立前的钱,王立前、汪某告诉是在上海赌钱的钱,其打过黄某3女友的电话,后来汪某带人去找黄某3讨债的,最早的时候是汪某带了几个人到王立前厂里,后来王立前把其叫到楼上,汪某问其有没有纸板,后其拿了上来,“小二子”(程某1)让其找绳子和笔,在纸板上写了欠债还钱,挂在脖子上。汪某问其知不知道黄某3住的地方,其开车带去黄某3的厂里的,其还开车带他们去过黄某3老丈人家、黄某3父母住的小区,王立前还让其把其苏J×××××北京现代车给讨债的人开,里面有很多罚单,也是其去处理的,王立前还让其出面请他们吃饭、买香烟给他们抽。他们讨债的手段有用喇叭播放讨债录音、用纸牌写欠债还钱的字挂在脖子上、喷漆、拉电闸等。 51、被告人陈金超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认识程某1,2017年8月份其帮程某1到常熟要过债,一起去的有小龙,先是到了一个厂里,几个老板说黄某3欠钱了,有“二哥”、大老板和瘦瘦的老板还有一个胖胖的男子(后来开白色宝马车),他们商量好用写有字的纸板,给了一份委托书给程某1,他们嫌不像专业讨债的,程某1又打电话给了小涛、小豪他们过来,车费是瘦瘦的老板付的,当时还在大老板办公室写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纸板放在小龙车上,之后瘦瘦的老板开一辆车带其等人到了黄某3厂里,胖胖的男子开宝马越野车也去的,他进去就问黄某3在不在,还和老板娘吵了起来,后来就去吃晚饭了,是瘦瘦的老板付的钱。晚饭后瘦瘦的老板带路去了黄某3位于招商城附近的小区,程某1上去敲门的,后来警察就过来了,其等人去宾馆开了房,程某1吩咐说二人一组,每隔二个小时去敲门,不让他们睡好觉。第二天白天午饭是在周行的小饭店吃的,瘦瘦的老板来付的钱,吃饭的时候他还说继续去厂那边讨债,程某1提出用喇叭和横幅、喷漆,瘦瘦的老板同意的,去的路上程某1买了喇叭、订了横幅,程某1还在喇叭里录音的,写的是“黄某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到了后就在厂门口要债,纸板是挂在脖子里的。第三天去了继续在厂门口挂牌子、放喇叭、拉横幅,当天回了黄埭,第四天早上继续挂牌子、放喇叭、拉横幅,晚上老板娘出去的时候跟车,是小龙开的车。后来小豪、小涛回去了就没有来过了,其和小龙、程某1又来过的,程某1还叫了潘潘、小九、张清等人来讨债,去过一二次厂门口,讨债的方式是一样的。讨债的时候还去过黄某3新房、门市部等地方,都是瘦瘦的老板带去的,黄某3的新房去过二次,第一次有人在装修,其等人就让他们不要装修,在房间墙面上喷漆写字,第二次是隔了三四天,去了后不让工人装修。门市部其去过一次,程某1和小九在门市部写了纸牌,纸上写了“欠债还钱”。其还和程某1、小龙、小九去厂门口扔过二次垃圾,一次是在讨债公司来之前,程某1半夜叫去扔的,小龙开车,其和小九下车扔的,垃圾是在周行一个饭店拿的,第二次隔了二天,还是从饭店拿的垃圾,其和小九去扔的,程某1和小龙在车上。扔垃圾是去了大老板厂里,当时大老板、瘦瘦老板、二个、胖胖的男子都在的,程某1当面提出来扔垃圾,他们都同意的,但是当时没有做,后来其他方式没用后才去做的。其等人的吃住行开销都是程某1从瘦瘦的老板那里拿的,其看见过他给过三次现金,每次一千,在厂门口讨债的时候,他要路过看的,程某1也要给他汇报的。经辨认,其指出王立前是大老板,王立凯是瘦瘦的老板,汪某是二哥,姚某1是开白色宝马越野车的胖胖男子,何某是小龙,段某是一开始和其讨债的人,张某1是小涛,张某2是小九,并对张清(张大清)、小豪(黄奔)、潘潘(万某)进行了辨认。 52、被告人黄奔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7、8月份,其和老六、小涛到常熟讨债,到了后小二子还有一个男的,在厂门口跟厂里的老板娘说讨债的事,晚上到了一个小区附近开的宾馆,晚饭后小二子和小涛先去小区里敲欠钱人家的门,他们回来说好像碰见了警察,然后安排二人一组去敲门,其和小龙一组,第二天快中午吃完饭后到了厂门口,小二子拿了一个喇叭,里面录着欠债还钱,还有一些写有欠债还钱的纸板,其记得委托讨债的老板还经过厂门口的,第三天中午也是到对方厂门口挂牌子、放喇叭、拉横幅,后来警察来就收掉了,第四天回了黄埭。其辨认程某1系小二子,何某系小龙,段某系老六,张某1系小涛。 53、被告人张大清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8月一天,程某1到黄埭找其,让其跟他到常熟要个债,一起去的有小龙、陈金超,先去了程某1二哥的办公室,程某1和二哥他们在商量去要钱的事情。后来先去了欠钱人的新房子那边,新房子里面有装修工人,程某1让其在墙上写了欠债还钱四个字,写了两三面墙,回到二哥厂里后,开白色宝马车的男子带着其、程某1、小龙还有一个黑衣男子去了欠钱人老丈人家,陈金超去了厂门口盯欠钱人的车,商谈没有结果后程某1让其拉横幅、小龙喊喇叭,对方报警后就走了。之后回到二哥办公室,到了厂门口,用喇叭喊“欠债还钱”,到了半夜程某1让陈金超叫其到了一个小区9楼左右,在门口水表箱喷欠债还钱,回到住处后听小龙说他们去对方厂里扔了东西,第二天继续到厂门口拉横幅、喊喇叭,陈金超还和一个女的发生争执,那个女的把陈金超衣服拉坏了,对方报警后,女的赔了200元钱。经辨认,其指出汪某系二哥,并对程某1、陈金超等人作了辨认。 上述证据均具有证明效力,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立凯、陈金超、黄奔、张大清伙同他人多次辱骂、恐吓、追逐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王立凯、陈金超、黄奔、张大清在犯罪集团中均系主犯,均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陈金超、张大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立凯、黄奔自愿认罪,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于公诉机关关于被告人陈金超参与第1起滋事行为的指控,仅有被害人施某3的辨认,被告人陈金超予以否认,证据不足,故不予认定。对于被告人王立凯的辩护人认为其系坦白、从犯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王立凯共同参与预谋,除本人参与外,还为程某1等人的讨债提供物资等,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大,不应认定为从犯,其到案后避重就轻,未及时交代主要罪行,不应认定为坦白,故对此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于被告人陈金超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陈金超系从犯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陈金超积极实施了非法讨债的违法行为,不应认定为从犯,故对此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于辩护人的其他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立凯、陈金超、黄奔、张大清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正确,提请的相关量刑情节成立,予以采纳。据此,对被告人王立凯、黄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对被告人陈金超、张大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立凯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27日止。) 二、被告人陈金超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3月6日起至2020年3月5日止。) 三、被告人黄奔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4月19日起至2019年7月18日止。) 四、被告人张大清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4月21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 判 长 肖刚
人民陪审员 钱蓉
人民陪审员 蔡燕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耿倩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