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冀0322执1号 秦嘉遥、张淑杰: 本院执行的张淑杰、秦嘉遥申请李树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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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杰侵权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昌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冀0322执1号 秦嘉遥、张淑杰: 本院执行的张淑杰、秦嘉遥申请李树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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