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皖1802执保41号 申请人姜克富与被申请人汪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1月17日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被申请人汪小平所有的位于宣城市XXXXX室、XXXXX室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本院已依法作出相关裁定并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至宣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已收到回执。 至此,本案保全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来自:
姜克富、汪小平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皖1802执保41号 申请人姜克富与被申请人汪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1月17日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被申请人汪小平所有的位于宣城市XXXXX室、XXXXX室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本院已依法作出相关裁定并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至宣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已收到回执。 至此,本案保全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