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粤1823执116号

高志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阳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9
公开日期
2020-11-20
所属地区
阳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高志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阳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823执116号 申请执行人高志红: 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高志红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依据案号:(2019)粤1823民初119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本案已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