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粤0306执保665号

深圳市得堡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迅驰电路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9
公开日期
2019-02-02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财产保全
当事人
深圳市得堡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迅驰电路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果 通 知 书 (2019)粤0306执保665号 : 根据申请人深圳市得堡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在(2018)粤0306民初27356-2号民事诉讼中提出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依法作出(2019)粤0306执保665号执行裁定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院已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市迅驰电路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40×××20账户内相应存款的冻结。备注:原冻结案号(2018)粤0306执保10497号(具体解除冻结结果以银行反馈信息为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跟案

法官助理):陈助理钱助理 联系电话:0755-2994521023334005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