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111号 案 由 买卖合同纠纷 受送达人 庄朝阳、周素娟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庄朝阳,男,1969年10月3日出生,49岁,汉族,住泗阳县。
被执行人:周素娟,女,1968年8月5日出生,50岁,汉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人庄朝阳申请执行标的为4905.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依法发出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义务。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2019年1 月29日 (院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