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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黔0324执保46号

正安县杨敏建材制售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少红财产保全一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9
公开日期
2020-10-29
所属地区
贵州省正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财产保全
当事人
正安县杨敏建材制售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黔0324执保46号 李少红、正安县杨敏建材制售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正安县杨敏建材制售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少红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黔0324民初431号民事裁定书的内容,依法冻结被保全人李少红在温州巨鳌劳务有限公司名下的工程款42075元,限期为1年,冻结期限从2019年1月28日起至2020年1月28日止。(2019)黔0324民初43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