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黔0324执保46号 李少红、正安县杨敏建材制售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正安县杨敏建材制售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少红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黔0324民初431号民事裁定书的内容,依法冻结被保全人李少红在温州巨鳌劳务有限公司名下的工程款42075元,限期为1年,冻结期限从2019年1月28日起至2020年1月28日止。(2019)黔0324民初43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