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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323执恢104号

张开青与张士安赡养费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9
公开日期
2021-07-29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泗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张开青;张士安

裁判文书全文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104号 案 由 赡养费纠纷 受送达人 张开青、张士安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张开青,男性,1936年4月4日出生,82岁,汉族住泗阳县。

被执行人:张士安,男性,1962年7月10日出生,56岁,汉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人李雷申请执行标的为45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义务,申请人书面申请结案。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2019 年1 月29日 (院印)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