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1123执恢70号
申请执行人:华爱珠,女,1960年5月30日出生,住遂昌县。
被执行人:王坚,男,1968年9月28日出生,住丽水市莲都区。
被执行人:丽水市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丽水市继光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728488977W。
法定代表人:王坚。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华爱珠与被执行人王坚、丽水市绿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