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甘0981执1020号 玉门华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玉门市康地牧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玉门华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玉门市康地牧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47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94750元。本院已于2019年1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玉门华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至此,玉门华西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甘0981民初51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