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1023执153号 曹志英、便江镇碧塘村坳背村民小组: 本院受理你们人格权纠纷一案,经执行,现已结案。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你(单位),以供核实之用。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志勇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曹 林 来自:
曹志英与便江镇碧塘村坳背村民小组人格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1023执153号 曹志英、便江镇碧塘村坳背村民小组: 本院受理你们人格权纠纷一案,经执行,现已结案。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你(单位),以供核实之用。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志勇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曹 林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