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103执保119号解除保全
申请人:完庆中。
被
申请人:周海涛。
被
申请人:邓秋红。
被
申请人:乔林林。
被
申请人:刘君。
被
申请人:吴华。申请人完庆中与被申请人周海涛、邓秋红、乔林林、刘君、吴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豫0103民初46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完庆中名下房产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朱 军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靳晨阳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