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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323执恢103号

王朝霞与徐云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8
公开日期
2021-07-29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泗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王朝霞;徐云生

裁判文书全文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103号 案 由 民间借贷纠纷 受送达人 王朝霞、徐云生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王朝霞,女,1972年2月23日生,汉族,住泗阳县。

被执行人:徐云生,男,1968年11月29日生,汉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1650元。本院立案受理后,经强制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元并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放弃余款,被执行人负担执行费525元。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