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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1126执12号

(2019)湘1126执12号申请执行人李运万与被执行人宁远县冷水镇毛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8
公开日期
2019-02-18
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
李运万;宁远县冷水镇毛家村村民委员会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126执12号申请执行人李运万,男,l966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被执行人宁远县冷水镇毛家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宁远县冷水镇毛家村。法定代表人毛茂斌,该村村主任。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运万与被执行人宁远县冷水镇毛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按(2018)湘1126民初5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8)湘1126民初542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