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京03执复16号复议
申请人(申请执行人):邱辉,男,1986年3月12日出生。
被执行人:北京中航空港大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香花畦家园**。
法定代表人:朱茜茜。邱辉不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8)京0113执8573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审查过程中,复议申请人邱辉向本院撤回复议申请。
本院认为,复议申请人邱辉撤回复议申请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邱辉撤回复议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孙宏磊
审判员 金 星
审判员 宫 淼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李 瑾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