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苏0804执3101号申请执行人王尊虎。被执行人张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尊虎与被执行人张民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递交申请书,申请撤回案件的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8)苏0804执310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 斌
审判员 夏 明
审判员 赵传豹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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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虎与被执行人张民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苏0804执3101号申请执行人王尊虎。被执行人张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尊虎与被执行人张民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递交申请书,申请撤回案件的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8)苏0804执310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 斌
审判员 夏 明
审判员 赵传豹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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