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1127执50号 申请执行人吴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 被执行人景宁x**有限公司,住所地丽水市,组织机构代码:xxxxxx。 法定代表人陈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xx与被执行人景宁x**有限公司为劳务合同纠纷的(2018)浙1127民初983号民事调解书一案中[执行案号为(2019)浙1127执50号]。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