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临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报告 (2019)冀0522执84号 申请执行人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临城煤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临城县西泥河村南,法定代表人陈海群。 被执行人河北大道恒通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桥西区中山东路158号滨江商务大厦1-3006,法定代表人王晓英。 本院2019年1月10日受理申请执行人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临城煤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河北大道恒通经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要求履行临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522民初720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临城煤业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撤销执行申请书,现本案执行终结。 执行员 史素申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赵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