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执行完毕通知书(2019)辽0782执44号
申请执行人:贾思奇,男,1997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北镇市。
被执行人:贾平,男,1974年5月8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北镇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贾思奇与被执行人贾平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佟大志
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李昱萱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