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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0782执44号

贾思奇与贾平执行实施类执行完毕通知书

法院
北镇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8
公开日期
2019-02-03
所属地区
北镇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贾思奇;贾平

裁判文书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执行完毕通知书(2019)辽0782执44号

申请执行人:贾思奇,男,1997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北镇市。

被执行人:贾平,男,1974年5月8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北镇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贾思奇与被执行人贾平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 佟大志 

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李昱萱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