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晋0821执恢12号黄某某与何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72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5621元,其中,本金72200元,案件受理费2438元,执行费983元。本院已于2019年1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黄某某。至此,黄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晋0821执414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
黄某某与何某承揽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临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晋0821执恢12号黄某某与何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72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5621元,其中,本金72200元,案件受理费2438元,执行费983元。本院已于2019年1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黄某某。至此,黄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晋0821执414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