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93号 案 由 民间借贷纠纷 受送达人 宋明成、朱宁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宋明成,男,1957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被执行人:朱宁,男,1976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0281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依法发出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已履行20500元,申请执行人放弃余款。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宋明成与朱宁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93号 案 由 民间借贷纠纷 受送达人 宋明成、朱宁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宋明成,男,1957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被执行人:朱宁,男,1976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0281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依法发出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已履行20500元,申请执行人放弃余款。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