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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326执306号

李付廷、李学本赡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7
公开日期
2019-06-25
所属地区
山东省平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赡养纠纷
当事人
李付廷;李学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1326执306号申请执行人李付廷,男,1934年4月6日出生,汉族,职业,现住住平邑县蒙山旅游区。被执行人李学本,男,汉族,农民,现住平邑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付廷与李学本赡养纠纷一案中,2018年被执行人李学本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2000元,现因申请执行人李付廷年事已高对判决书理解错误,故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2018)鲁1326民初292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闫守敏

审判员  沈 飞

审判员  巩延成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彭 坤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