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赣04执17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401室。法定代表人邹建华,该协会总干事。被执行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岛文化娱乐中心,住所地:九江市长江大道365号办公楼。经营业主付圆圆。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执行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岛文化娱乐中心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岛文化娱乐中心未按本院(2018)赣04民初135号判决书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因被执行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岛文化娱乐中心财产所在地为九江市浔阳区,由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更为有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执行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岛文化娱乐中心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由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周 敏
审判员 熊 江
审判员 易仁旺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刘 翔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