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鲁1724民初5190号
原告:黄群英,女,1972年11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巨野县。
被告:赵文龙,男,1988年8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巨野县。 本案在审理原告黄群英与被告赵文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审理发现有不适宜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本案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杨海岩
人民陪审员 申兆国
人民陪审员 刘玉玲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马晓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