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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115执恢615号

丹阳市恒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南京胜武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5
公开日期
2019-02-25
所属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丹阳市恒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南京胜武木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苏0115执恢615号丹阳市恒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南京胜武木业有限公司:丹阳市恒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南京胜武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6)苏0115民初1602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的内容,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