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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吉0422执654号

李微心与梅河口市曙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东辽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5
公开日期
2019-01-30
所属地区
东辽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当事人
梅河口市曙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东辽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吉0422执654号梅河口市曙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微心与梅河口市曙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0907.5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20907.59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1714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0422执654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