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8)苏0707执3849号 本院在执行杨秀华罚金一案中,经查,本院作出的(2017)苏0707刑初645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杨秀华至今未履行该判决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 将杨秀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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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华罚金执行决定书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8)苏0707执3849号 本院在执行杨秀华罚金一案中,经查,本院作出的(2017)苏0707刑初645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杨秀华至今未履行该判决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 将杨秀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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