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粤1302执恢344号 张聪、温晓明: 本院受申请执行人张聪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温晓明民间借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71932.5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71932.51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张聪。至此,申请执行人张聪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惠城法民一初字第363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来源:
张聪、温晓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粤1302执恢344号 张聪、温晓明: 本院受申请执行人张聪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温晓明民间借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71932.5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71932.51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张聪。至此,申请执行人张聪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惠城法民一初字第363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