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381执138号冷水江市华科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你持已生效的(2018)湘1381民初967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江苏德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完毕,现该货款265397.36元,诉讼费2640元,财产保全费2120元,共计270117.36元支付给你。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19)湘1381执138号江苏德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冷水江市华科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持已生效的(2018)湘1381民初967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将货款265397.36元支付给冷水江市华科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案案件受理费5280元,财产保全费2120元,强制执行费用3381元均已强制执行到位。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19年1月25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