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581执142号莫万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本院于2019年1月23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莫万军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0581民初1211号民事判决书,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支付莫万军47641.7元;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已通过自动履行方式履行完毕本案,故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