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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506执恢2号

江苏思必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贾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李全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4
公开日期
2021-05-18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江苏思必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贾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李全

裁判文书全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506执恢2号江苏思必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贾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李全:江苏思必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苏州贾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李全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3302.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和解履行完毕。至此,江苏思必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14)吴木商初字第269号民事调解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