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黔0121民初75号原告尹周棋,女,汉族,云南昭通人,1981年05月01日生,现住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被告骆杰,男,汉族,贵州开阳人,1968年10月26日生,现住贵州省开阳县。被告陈建,男,汉族,贵州开阳人,1975年12月18日生,现住贵州省开阳县。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贵州分公司开阳县支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干田坝辰龙花园,统一社会机构代码91520121551901665F。法定代表人赵军,系公司总经理。
原告尹周棋诉被告骆杰、陈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贵州分公司开阳县支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尹周棋以双方已庭外调解为由,于2019年01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尹周棋申请撤诉,是在法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没有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权益,故其申请撤诉,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尹周棋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尹周棋自愿承担。
审判员 王祝久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杨 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