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恢88号 案 由 劳务合同纠纷 受送达人 史涛涛、刘小明、李海燕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史涛涛,男,1984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被执行人:刘小明,男,1969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被执行人:李海燕,女,1978年4月19日出生,回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26132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依法发出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义务。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