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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12执171号

江苏金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4
公开日期
2019-02-01
所属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昆明和特商贸有限公司;江苏金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全文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云0112执171号

申请执行人:昆明和特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272954286。住所地:昆明市西山区明波泰来钢材市场。

法定代表人:姚桂顺。

被执行人:江苏金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53943599E。住所地:江苏省江阴市滨江西路****楼**。

法定代表人:贡伟东。申请执行人昆明和特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金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8)云0112民初11934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江苏金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233076.48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本院认为,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8)云0112民初11934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9)云0112执171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执行员  李勇宏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查宏朝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