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冀0535执3号 岳建华、高唐县坤聘车业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岳建华申请被执行人高唐县坤聘车业有限公司执行河北省临西县人民法院(2018)冀0535民初1036号民事调解书一案,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高唐县坤聘车业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临西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冀0535执3号 岳建华、高唐县坤聘车业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岳建华申请被执行人高唐县坤聘车业有限公司执行河北省临西县人民法院(2018)冀0535民初1036号民事调解书一案,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