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0624执157号 张彦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鸿基南阳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本院执行张彦春申请执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鸿基南阳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鸿基南阳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经履行完毕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总金额92011.00元,申请执行人已全额收到执行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