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1204执1198号 尹光、佘佳: 尹光与佘佳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08054.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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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光定作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1204执1198号 尹光、佘佳: 尹光与佘佳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08054.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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