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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0116民初1688号

崔亚楠与冯军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4
公开日期
2019-01-31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崔亚楠;冯军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裁判文书全文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长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陕0116民初1688号 原告崔亚楠,男,1990年9月22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长安区,该村村民。 被告冯军平,男,1960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长安区,该村村民。 本院在审理原告崔亚楠与被告冯军平房屋租赁合同 纠纷一案中,原告崔亚楠于2019年1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崔亚楠提出撤诉自愿、合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准予崔亚楠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3311元,减半收取1655.50元,由原告崔亚楠承担。  

审 判 员 田秋玲 二 0 一 九 年 一 月 二 十 四 日

书 记 员 姚文昌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