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苏0105民初8529号
原告:淮安市平安架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清浦区武墩乡胡庄村**。
被告: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淮阴区淮海路三民小区****。
被告:如皋雨润现代商业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如皋市如城街道纪庄社区**div>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发现该案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王 娟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文沁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