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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0624执86号

吉雅图申请执行萨如拉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3
公开日期
2021-02-28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吉雅图;萨如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内0624执86号申请人吉雅图,男,1985年03月15日出生,蒙古族,户籍所在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被执行人萨如拉,女,1989年01月03日出生,蒙古族,户籍所在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本院在执行吉雅图申请执行萨如拉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1月14日立案执行。2019年1月1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财产申报表、廉政监督卡。申请人申请执行标的为55000元,尚有55000元未履行。现因申请人吉雅图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内0624执8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梁 海 荣

审判员 王 铁 钢

审判员 乌敦格日乐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乌 日 汗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