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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426民初203号

德州风行天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纪寿卫居间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3
公开日期
2021-09-15
所属地区
平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当事人
德州风行天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纪寿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鲁1426民初203号

原告:德州风行天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聚福花园小区西区北A沿街商铺19A号。

法定代表人:李笃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纪寿卫,男,汉族,1995年1月13日出生,住山东省平原县。

原告德州风行天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纪寿卫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4日立案。

原告2019年1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德州风行天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德州风行天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60元,减半收取计280元,由原告德州风行天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杜圣强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侯卫强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