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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791执恢8号

方宝贵、潍坊宜海置业有限公司、林宝富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3
公开日期
2021-01-25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方宝贵;潍坊宜海置业有限公司;林宝富;赵忠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791执恢8号

申请执行人:方宝贵,男,1956年1月19日生,汉族,住所地

被执行人:潍坊宜海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香江西街以北、海港路以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5652173389。

法定代表人:林宝富,董事长。

被执行人:林宝富,男,1962年5月13日生,

被执行人:赵忠诚,男,1964年1月22日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方宝贵与被执行人潍坊宜海置业有限公司、林宝富、赵忠诚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人方宝贵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0791执恢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孙希佳

审判员  苏显楠

审判员  李 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彦平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