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105执3159号 杭州九好店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金丹与被执行人杭州九好店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执行依据为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591号仲裁调解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杭州九好店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已付清款项,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