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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621执83号

胡华生与方翠娥、刘明宇、何明泽、何金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3
公开日期
2019-02-11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胡华生;方翠娥;刘明宇;何明泽;何金荣

裁判文书全文

岳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621执83号胡华生、方翠娥、刘明宇、何明泽、何金荣:本院执行的胡华生申请方翠娥、刘明宇、何明泽、何金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何金荣、刘明宇、何明泽、方翠娥自动履行,执行金额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执行员  程勇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陶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