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4执恢5-32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张伟: 依据生效的本院(2013)珠中法知民初字第1004、1006-1010、1012-102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15年5月5日立案执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像协会)与张伟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案号分别为(2015)珠中法执字第176-197、264、561-565号。 2019年1月11日,双方达成书面执行和解协议,且音像协会确认张伟已经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书面向本院申请上述案件作结案处理。同时,张伟已向本院支付上述28宗案件执行费共计1400元。 即,本院(2013)珠中法知民初字第1004、1006-1010、1012-102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张伟应履行的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执行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