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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726执87号

申请执行人石门飞达建筑器材租赁部与被执行人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2
公开日期
2019-02-14
所属地区
湖南省石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石门飞达建筑器材租赁部;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726执87号石门飞达建筑器材租赁部、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石门飞达建筑器材租赁部与被执行人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于2019年1月22日已按本院(2018)湘0726民初第124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