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京0113执2654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组织机构代码101107173。
法定代表人:罗世威,董事长。
被执行人:绿地集团北京京坤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组织机构代码062778125。
法定代表人:潘伟,董事长。申请执行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绿地集团北京京坤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且须长期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京0113执265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小丽
审判员 李 维
审判员 何保杰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柴丽娜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