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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525执66号

肖堂银与张勇、洞口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2
公开日期
2019-02-13
所属地区
湖南省洞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当事人
肖堂银;张勇;洞口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525执66号 肖堂银、张勇、洞口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肖堂银与被执行人张勇、洞口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洞口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张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7021.84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洞口县人民法院(2019)湘0525执66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