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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324执2865号

周建丹、郑祝二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2
公开日期
2020-12-31
所属地区
永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当事人
周建丹;郑祝二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浙0324执2865号周建丹、郑祝二:申请执行人周建丹与被执行人郑祝二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院已将车牌号为京N9××**的车辆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周建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8)浙0324执286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