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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1081执恢205号

樊建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22
公开日期
2019-02-14
所属地区
温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樊建华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1081执恢205号 申请执行人樊建华,男,1982年6月29日出生,住河南省宁凌县。 被执行人罗明族,男,1986年10月8日出生,住贵州省贞丰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樊建华与被执行人罗明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来自